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 专家推荐评选的通知 渝建质监〔2013〕003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行业监管中的咨询作用,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咨询、评审、论证、评估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工作职责 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则上专家库的专家从本市选聘,我市及外地驻渝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院校及科研院所等从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专家、教授,取得国家执业注册资格的建设工程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条件的均可推荐;轨道交通工程类专家组成员可从全国范围内适当选聘。入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专家,有资格被抽取参加以下专业活动: (一)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评估工作。 (二)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论证工作。 (三)参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参与我市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五)担任我市建设工程培训、讲座等教学活动的师资。 (六)其它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工程质量专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教学、工程管理、检测等)15年以上,或具有重大工程和技术特别复杂工程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学习掌握本专业新法规、新标准、新规范。 (四)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能进行相关技术数据计算,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五)忠诚于岗位事业,严于职业操守,工作高效严谨,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威信和声誉。 三、申报类别 申报专家库的人员可根据申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选择申报,首先请根据自己长期所从事的工作进行选择,如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科研教学、施工技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检测或工程材料等,其次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安装工程进行类别选择,最后选择自己的专业特长,如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地基处理、岩土工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幕墙装饰、安装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基础工程、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安装等,如没有对应专业的请选“其它”项,并注明专业。 四、有关事宜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请用电脑打印),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推荐上报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资料)。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23-63672011 邮箱:353879147@qq.com。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三)总站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志,将由重庆市质量监督总站发文公布,入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专家,发放聘书;并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专家在聘期间不服从管理、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将取消专家资格,收回聘书,二年内不再选聘。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聘用的,经研究收回聘书。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质量专家库推荐申请表.doc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