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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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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 专家推荐评选的通知 渝建质监〔2013〕003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行业监管中的咨询作用,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咨询、评审、论证、评估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工作职责 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则上专家库的专家从本市选聘,我市及外地驻渝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院校及科研院所等从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专家、教授,取得国家执业注册资格的建设工程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条件的均可推荐;轨道交通工程类专家组成员可从全国范围内适当选聘。入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专家,有资格被抽取参加以下专业活动: (一)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评估工作。 (二)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论证工作。 (三)参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参与我市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五)担任我市建设工程培训、讲座等教学活动的师资。 (六)其它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工程质量专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教学、工程管理、检测等)15年以上,或具有重大工程和技术特别复杂工程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学习掌握本专业新法规、新标准、新规范。 (四)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能进行相关技术数据计算,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五)忠诚于岗位事业,严于职业操守,工作高效严谨,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威信和声誉。 三、申报类别 申报专家库的人员可根据申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选择申报,首先请根据自己长期所从事的工作进行选择,如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科研教学、施工技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检测或工程材料等,其次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安装工程进行类别选择,最后选择自己的专业特长,如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地基处理、岩土工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幕墙装饰、安装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基础工程、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安装等,如没有对应专业的请选“其它”项,并注明专业。 四、有关事宜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请用电脑打印),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推荐上报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资料)。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23-63672011 邮箱:353879147@qq.com。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三)总站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志,将由重庆市质量监督总站发文公布,入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质量专家,发放聘书;并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专家在聘期间不服从管理、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将取消专家资格,收回聘书,二年内不再选聘。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聘用的,经研究收回聘书。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质量专家库推荐申请表.doc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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