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行距和文字的大小 div{ font-size:12px; line-height:180%; } font{ font-size:15px; line-height:180%; } 渝建〔2012〕12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单项工程中标备案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查,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申请补办奉节县凤凰健身梯道二期工程单项入渝备案时,所提供的《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信》系虚假材料。 根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的规定,决定对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抄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入渝备案登记申请,其不得在渝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 特此通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注:此信息来源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