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3〕2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 2013年1月6日 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2〕444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年末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标准。原渝价〔201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 2012年12月28日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标准(万元) 100内 100-500内 500-1000内 1000-5000内 5000-1亿内 1亿以上 1 概算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概算工程造价(%) 0.20 0.17 0.15 0.12 0.09 0.08 安装、装饰、维修 概算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15 0.12 2 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15 0.12 安装、装饰、维修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0.75 0.65 0.55 0.40 0.30 0.20 3 工程结算 编制(审核) 基本 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50 0.40 0.35 0.30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80 0.70 0.60 0.45 0.35 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4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2.00 1.80 1.50 1.20 1.00 0.80 5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80 1.50 1.30 1.10 1.00 0.80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序 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标准(万元) 100内 100-500内 500-1000内 1000-5000内 5000-1亿内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30 0.25 0.20 0.18 0.15 0.12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50 0.45 0.40 0.35 0.30 0.25 2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0 0.18 0.15 0.12 0.10 0.08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32 0.28 0.24 0.20 0.16 0.1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5 0.40 0.35 0.30 0.25 0.20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80 0.70 0.60 0.50 0.40 0.35 4 工程量 清单结 算编制(审核) 基本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70 0.60 0.50 0.40 0.30 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80 1.60 1.30 1.10 0.90 0.60 6 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50 1.30 1.10 1.00 0.80 0.60 附表1、2说明: 1、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40%=0.40万元,(500一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一500)万元×0.30%=1.50万元,(3000一1000)万元×0.25%=5.00万元,合计收费=0.40+1.40+1.50+5.00=8.30万元。 2、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表中计费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费。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按渝价[2000]352号(附件)执行。 6、公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按表中收费标准的70%计收。 7、表中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