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迎接2012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通知 渝建发〔2012〕1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开发建设、设计、图审、施工和监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2012年12月16日至18日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科〔2012〕43号,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政策发布”栏目下载,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节能是国家实施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点领域,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监督检查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措施,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本次检查抽查主城区范围内6个项目(4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6个项目(4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现场;还将检查1个远郊区或县,区抽查其6个项目(4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6个项目(4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现场,县抽查其3个项目(1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3个项目(1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现场。请各区县城乡建委必须认真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建设项目落实好自查自纠。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务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本区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迎检项目,组织项目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准备好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设计图说和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建筑节能设计模型、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空调热负荷及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书(如有集中空调)、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意见、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相关资料(如有设计变更)、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文件资料,并做好工程现场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在本次检查中发现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将依法一律严肃处理。 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城乡建委应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如实提供2012年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正在进行节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所有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清单(其中,主城各区务必推荐8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公建项目、8个2012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公建项目、4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居建项目和4个2012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居建项目接受检查,远郊各区县务必推荐4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公建项目、4个2012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公建项目、6个符合受检要求且进入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在建居建项目和6个2012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居建项目接受检查,推荐项目请将字体加粗标明),并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件(加盖鲜章)和电子件报送至我委。 五、巫溪县、云阳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设局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各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集中连片示范区迎检准备工作。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要求,做好悦来生态城绿色建筑建设项目迎检准备工作。 六、各区县城乡建委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检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七、各区县城乡建委应明确1位迎检联络领导和1位迎检联络工作人员,并于12月8日下班前将联络人员表(附件2)传真至我委。迎检期间,各区县迎检联络领导和联络工作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八、我委将于2012年12月3日下午14:30在市城乡建委24楼9会议室召开市本级迎检准备工作会,请主城各区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分管领导准时参加。 联系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叶强张军赵本坤 联系电话:6367257863672728(传真) 电子邮箱:cqsjzjnc@163.com 附件:1、各区县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统计表.doc 2、各区县迎检联络人员表.doc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