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2〕45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批转武隆县城乡建委对戴斯大卫营项目民工集访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规建局,有关单位: 由重庆远大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深圳洪涛装饰有限公司承建的武隆县戴斯大卫营项目,因合同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工人堵路集访,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高度重视和及时妥善处置,从而引发工人再次到市级有关部门集访,造成了恶劣影响,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现将武隆县城乡建委《关于对戴斯大卫营项目民工集访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武隆建发〔2012〕75号)批转给你们,并将重庆远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洪涛装饰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违规行为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公示,列入清欠不良行为记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领域治理拖欠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292号),督促各企业引以为戒,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当前正处于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的特殊敏感时期,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从重、从严、从快处置各类拖欠问题,维护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武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戴斯大卫营项目民工集访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武隆建发〔2012〕75号)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清欠通报△ 批转 通知 抄送:广东省建设厅。 重庆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 武隆建发〔2012〕75号 武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戴斯大卫营项目民工集访事件 处理情况的通报 县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8月22日,深圳洪涛装饰有限公司的工人,因拖欠民工工资在仙女镇堵公路并到市城乡建委集访。经我委调查,该项目开发单位重庆远大置业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深圳洪涛装饰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未能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引发民工堵路集访。该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我县建筑行业形象,引起县领导的高度关注,市政府清欠办、市城乡建委开发办派人协调处理。深圳洪涛装饰有限公司对此事件应负主要责任,重庆远大置业有限公司对此事件负次要责任。根据《重庆市信访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重庆远大置业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决定对深圳洪涛装饰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8号)的有关规定,在该企业的合同履约评价中予以相应扣分。同时建议市城乡建委将此事通报广东省建设厅。 希望被通报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事项的清理整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县内各开发企业、施工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民工工资的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信访稳定 通报 抄送:市清欠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武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