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体系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巩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正确实施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确保我市的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依据《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