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2)2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建筑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两江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在此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极其重要,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强化管理,坚决防范在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群访集访等不稳定事件,确保我市建筑领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全国“两会”期间做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安全稳定责任。各区县城乡建委、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管理,严密防范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稳定防范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期。如遇暴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并对工地现场及农民工集中居住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和公租房等重点项目以及脚手架、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落实专人,强化责任。切实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坚决遏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三是加强建筑工地管线保护和施工占道管理,清理整顿施工随意开挖、占道及无交通引导标志或标志不明显等情况,坚决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水、电、气、通信、油等管线破坏及交通堵塞情况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三、全面排查,重点监控 (一)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清欠维稳隐患摸排工作。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全面开展建筑质量安全和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特别要加大对公租房、轨道交通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情况的重点排查力度。排查工作要深、要细、要实,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或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对曾经发生过拖欠或有欠薪苗头的项目要实施重点监控,特别要对近期因拖欠引发过多次投诉或集访的项目落实专人跟踪监控。 (二)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各类投诉,认真清理辖区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有关质量安全和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受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要高度关注涉及工程质量、伤残赔付、开发商延期交房引发经济纠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对此类投诉或已经形成群访集访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强与公安、维稳、人社局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制定协调处置方案,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一旦发现有群访集访的苗头,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置,坚决避免事态的扩大升级。 四、坚持值班,畅通信息 各区县城乡建委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每日报送制度,做到急事急报、大事快报、无事报平安。各区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是报送紧急重大信息的第一责任人,保证紧急重大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对重大紧急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同时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专人,责任到人,必须保持值班通讯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本辖区有关投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各类群访、集访事件,并及时上报处置情况。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