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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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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工作的通知 主城各区建筑安全站,总站各监督科,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创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创模发[2011]1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主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工作,圆满完成2011年主城蓝天行动,大力推进重庆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照目标、强化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主城各区建筑安全站、总站各监督科,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2011年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和所涉及各项创模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着力打造、树立标杆。通过召开现场会、专题会的形式,加强先进经验、方法的交流学习,积极培育建筑施工扬尘示范工地。并于2011年10月15日前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申报资料(附件一)报送市安全总站。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工程督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七项强制性规定。在空气质量超标或出现空气污染并影响蓝天目标完成时,对主城区污染严重工地实行停工整治。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落实专人适时收集、整理建筑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工作资料和图片,建立专门档案。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2011年建筑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工作总结资料(附件二)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安全总站。 联系人:张雪霞 联系电话:63675601 传真:63672073 电子邮箱:437238491@qq.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施工扬尘 噪音控制 通知 抄 送:委领导,委建管处。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印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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