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政法系统及武装部机关办公楼迁建工程内装饰工程地板和矿棉板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257
1.招标条件
南岸区政法系统及武装部机关办公楼迁建工程内装饰工程地板和矿棉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迁建管理办公室,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岸区政法系统及武装部机关办公楼迁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分为第一、第二两个标段,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目前已与项目业主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时,地板和矿棉板部分以暂估价方式计入,现对南岸区政法系统及武装部机关办公楼迁建工程内装饰工程所需的地板和矿棉板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岸区茶园新区,第一标段为法院机关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121.34平方米,装饰施工单位为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标段为检察院和武装部机关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检察院、武装部机关办公楼、食堂招待所以及周转房总建筑面积约20717.21平方米,装饰施工单位为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if !supportLists]--> <!--[endif]-->2.2 本次地板和矿棉板采购为3个包,各标包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一标包合同金额约35.45万元,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厚度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复合实木地板 |
板芯:松木、桦木等;表层:桦木等;表层厚度:3mm |
15mm |
m2 |
1125.5 |
“德尔”、“欧圣”、“圣象”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
具体品种及质量、数量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二标包合同金额约104.12万元,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厚度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亚麻地板 |
2.0mm |
m2 |
4374.6 |
“德嘉”、“福尔波”、“阿姆斯壮” 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
具体品种及质量、数量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三标包合同金额约162.47万元,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厚度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棉板(办公用房) |
600mm*600mm |
16mm |
m2 |
5821.10 |
“阿姆斯壮”、“星牌(USG)”、“青钢(CKM)”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
2 |
矿棉板(办公用房) |
600mm*1200mm |
16mm |
m2 |
1218.35 |
“阿姆斯壮”、“星牌(USG)”、“青钢(CKM)”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
3 |
铝矿棉复合板(业务用房) |
600mm*600mm(暗式龙骨) |
10mm,其中铝板厚度0.5mm |
m2 |
5230.44 |
“贵龙”、“洵美”、“嘉伟”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
4 |
铝矿棉复合板(业务用房) |
600mm*1200mm(暗式龙骨) |
10mm,其中铝板厚度0.5mm |
m2 |
940.53 |
“贵龙”、“洵美”、“嘉伟”或同等档次的品牌。 |
具体品种及质量、数量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标包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木地板生产能力的厂家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标包的投标,但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同一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否则均应作废标处理。
二标包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亚麻地板生产能力的厂家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标包的投标,但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同一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否则均应作废标处理。
三标包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500万元人民币,具备矿棉板生产能力的厂家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500万元人民币)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标包的投标,但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同一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其营业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否则均应作废标处理。
3.2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1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最高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5年3月15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ggzy.gov.cn)上“补遗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ggzy.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8996320320、023-6808381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904房间
联系人:刘道红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023-8907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