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士官公寓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2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士官公寓室内装饰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 [2013]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 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勤中队、士官公寓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潼南县凉风垭工业园区B5-2/01 ;
3.工程规模:大队办公楼装饰装修面积约2550.95平方米,特勤中队装饰装修面积约4271平方米,士官公寓装饰装修面积约2040.61平方米,总投资约498万元。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必须取得入渝备案许可),近五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1 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 月 3日10时 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缴纳投标报名费即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均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4.2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报名费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报名后不退还。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4月3 日 10时 00 分前,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潼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潼南县梓潼街道办建设路275号 |
地 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大厦F座21-1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 系 人: |
李林泽 |
电 话: |
023-44556119 |
电 话: |
023-68626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