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黄水水厂改扩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315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水厂改扩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农复【2015】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受益群众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黄水镇集镇供水工程总体设计规模为日供水13000 m3/d,分别为已建成黄水水厂一座(日供水规模10000 m3/d)和此次改扩建老水厂一座(改扩建后供水规模3000 m3/d)。
2.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拆除老水厂厂区内构筑物,原址改扩建标准化水厂一座(供水规模3000 m3/d);改建黄水湖水库提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160 m3/h;改建黄水湖水库调节泵站一座,设计规模570 m3/h;新建提水管道0.4km、输水管道0.16km,同时配备水质常规9项检测设备等。
2.3计划工期为:5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13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03月17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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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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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
邮政编码 |
: |
40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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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401147 |
联系人 |
: |
高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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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刘道红 |
电话 |
: |
1399693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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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23-890790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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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23-89079332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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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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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qhysl.net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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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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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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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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