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龙湖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隔离设施建设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3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龙湖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隔离设施建设部分)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5】7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含市级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岸区迎龙湖水库
2.2 建设规模:工程建安费约 370 万元
2.3 招标范围:一级保护区内还林约67.5亩,栽植植物隔离带约12909米(1.5米宽),安装隔离网约10683米(含维护门22个)。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作业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资质乙级资质或省级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市外造林单位必须提供在重庆市林业局备案资料证明及确认的与重庆市造林绿化资质等级标准相应资质等级,市外园林单位应按照规定具备重庆市园林局出具的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16日上午9:00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5年3月20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 023-8988257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F
联系人: 方规
电话: 023-63650822
传真: 023-6365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