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重庆)、国家笔记本电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土方工程和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重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9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重庆)、国家笔记本电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土方工程和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重庆)项目已由渝发改投【2011】1090 号、渝发改投【2011】975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内。
2.2 建设规模:土石方量约5万立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约16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平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1.2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5年2月25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63674321。
4.5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