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菱角乡菱角村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369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菱角乡菱角村集中供水工程已由巫溪县行政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水务文【2015】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补助和市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规模: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400m3/d,解决菱角村及移民新村3698人、1010头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取水池、输水管道、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综合楼及配水管网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投标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4月10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