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大路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公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8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大路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公寓工程已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璧发改[2014]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资金补助和申请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改扩建学生食堂公寓约4880.5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高度25.5米。
2.3 工程总投资:96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750万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大路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公寓工程》施工图除家俱以外的全部内容。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2月12日起,登陆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伍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5年3月9日12时0分开始受理, 2015 年3月9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2月25日17时0分前在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2月27日17时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www.cqjsx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 代理机构: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