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咸宜镇(楼房坝3号区、青龙、双丰)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场平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8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咸宜镇(楼房坝3号区、青龙、双丰)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场平工程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文[2014]361号文、城发改委文[2014]494号文、城发改委文[2014]4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咸宜镇(楼房坝3号区、青龙、双丰)安置点市政基础设施场平工程;共有挖方34611立方米(含石方321立方米),填方103874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450万。
2.2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起日起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18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1栋2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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