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附属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4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附属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规模: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附属道路工程包括道路、雨污管道、给水、强弱电、污水净化池等,其中:道路6条,1号道路长约398.9m,车行道宽5m;2号道路长约135.9m,车行道宽9m,3号道路长约63.03m,车行道宽4m;4号、5号道路分别长约118.38m,车行道宽5m;6号、7号道路分别长约102.579m,车行道宽18m;道路工程、健身区及回车场设计车行道路面结构;200mm厚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0mm厚6%水泥稳定级配碎石+6mm厚稀浆封层+60mm厚AC-20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0mm厚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生化池4个:1号生活污水净化池容积为699 m3;2号生活污水净化池容积为210 m3;3号生活污水净化池容积为799 m3;4号生活污水净化池容积为504 m3.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附属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不含绿化工程)、排水、照明、电力、综合管网(给水、燃气管沟土建部分)、1-4号生活污水净化池土石方开挖、回填、钢筋混凝土浇筑、池壁抹灰、池内填充材料。
2.3 工程总投资:约780 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附属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给排水、电气)、《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1#生活污水净化池工程施工图设计》、《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2#生活污水净化池工程施工图设计》、《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3#生活污水净化池工程施工图设计》、《璧城街道办事处晶荷花园4#生活污水净化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上红线范围内除绿化工程以外的全部内容。
(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
2号、5号路车库上面土石方全部按土计算,其余土石比按土:石=2:8计算;生活污水净化池覆土高度按1.5m计算;生活污水净化池井内外壁都需要抹灰计算;生活污水净化池进出料管按硬聚氯乙烯(PVC-U)双壁波文管( Φ300)进口管长2m、出口管长2m计算;外运运距按5Km计算;生活污水净化池通气管采用DN100钢塑管,由池侧壁接出,设置于引至就近建筑高空(距设计屋面以上2.5m)排放,1#、2#、3#生活污水净化池就近建筑物高度均按21m计算,4#生活污水净化池就近建筑物高度33m计算;生活污水净化池硬填料按碎石,活性炭按颗粒活性炭计算;过滤板砼强度等级为C30;路缘石按花岗路缘石计算;硬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管径 Φ350调整为管径Φ400;小区停车位标线纳入本次工程;该工程施工用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综合管网给水、燃气管沟只计算土建部分。
(3)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以及工程技术变更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登陆重庆市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5 年 4 月 15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5年4 月15 日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 3 月 30日17 时 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