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新石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4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新石公路建设项目已以津发改投〔2014〕253号进行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新石公路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起于渝泸高速公路刁家下道口(慈云镇石板子),止于李市镇移民新仓路。
2.3工程规模:道路全长5.78公里,新建2.91公里,改建2.87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总投资为485.68万元。江习高速公路施工借道里程(改建路段):牌坊至新仓街K2+020~K4+894.247,长2.87公里,该路段需在江习高速公路施工借道结束后方可组织施工,新建路段在招标结束签订施工合同后立即组织实施。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新建路段(2.91公里)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改建路段(2.87公里,江习高速公路借道路段)为在借道结束后业主移交给施工单位后的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5年3月20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4月 13 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