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448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采用钢轮钢轨系统,线路大体呈南—北的走向,全长约13.43km。沿线分别在王家庄与10号线换乘,在生命科技园站与规划14号线换乘,在胡家桥站与规划16号线换乘。
线路全长13.43km(悦来~沙河坝),其中地下线路11.22km,高架线路2.21km。共设7座车站,其中5座地下站,2座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1.9km。
全线设置草家湾车辆段1座,位于生命科技园站西北侧,占地约31.50公顷。
投资估算约79.15亿元。
2.2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暂定为4年,且应满足发包人对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建设总体工期要求,最终以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
2.3 招标范围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1)对工程进行设计总体技术协调及总包管理;
(2)工程的初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各个阶段的勘察工作;
(3)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含大桥施工阶段的第三方监控量测、“P+R”、业态[含广告、商业、文化等]、已实施工程的改造及其他新线相关预留工程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用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施工现场配合和后续服务。
(4)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的构(配)件及特殊配件的产品设计。
(5)相关主管部门和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高架车站、车辆段单体建筑、站外主变电所和牵引变电所等重要建筑的外立面方案,必须由重庆市规划委员会及发包人认可的并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6)专业性较强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专用大型桥梁、主变电站及其外线路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高切坡挡墙设计、地质灾害治理设计、钢结构设计、环境绿化设计、道路渠化设计、车站装修工程概念及施工图设计、通信系统之PIS、广告商业开发等业态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7)开展相关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分析比选工作,必要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方案的效果图。
(8)车站装修施工图设计、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及其相关专业管线施工图设计深度须满足施工和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如必要,利用新技术开展综合管线及其相关专业管线施工图设计。
(9) 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线路工程的控制保护区内其他设计方案、施工图等的技术审核工作,以及与线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10)发包人委托的拆迁还建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但不在设计费计费基数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工作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11)因施工需要,本招标项目中需提前实施的节点工程设计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不在本招标范围内,发包人已委托的先期开工节点工程的设计工作应纳入本项目的总体总包管理工作范围内。
(13)轨道专用大型桥梁施工阶段的第三方监控量测等,主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应力监控:包括进行施工状态设计复核、全桥施工过程模拟分析;确定、收集各阶段施工影响参数和控制指标;主梁关键截面应力测试;塔、墩、基础的应力测试等;应力测点布置应有代表性,并能反映截面应力的分布规律;
②斜拉索索力监控(如果大桥选用斜拉桥型):对施工状态的每根斜拉索的索力均进行测试;
③变形监控:控制网复测、桥面高程点测量,主梁挠度监测、桥塔的偏移、墩台基础沉降监测等;测试方法应遵循实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
④主梁温度、桥塔墩台温度测试。测点布置应结合应力测点进行综合考虑;
⑤环境因素测试:空气温湿度、风速、降雨量测量等。
⑥提交监测报告下达各阶段施工控制指令等。
(14)开展建设阶段及试运营期两年内第三方监测专项设计,提交监测技术要求及监测工程量,并提供第三方监测招标图和施工图。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标段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具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总包业绩,且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4.1资格评审标准。
3.2 本次招标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须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地铁或跨座式单轨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
(3)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地铁或跨座式单轨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或总体、总包或专业、工点设计或勘察工作;
(5)联合体牵头人须从资质、能力、业绩、用户评价等多方面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勘察成员。
(6)投标时须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入投标文件中。
(7)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名(含三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共同投标。
4.1 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2015年3月20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5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4 月1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接标处编号以开标当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的为准。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