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库消落区植被恢复中山杉示范试点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4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库消落区植被恢复中山杉示范试点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万州区林业科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示的供苗、栽植和管护等,具体内容以作业设计为准。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新造中山杉示范林118良种228.5亩;投资金额约100.94万元。
2.3 工程地址:万州区溪口乡。
2.4 工期要求:人工造林建设工期为1个月(管护期三年),管护期为自造林施工结束并经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国家核查验收合格为止。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重庆市市外造林绿化施工企业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4日
4.2本工程需先在万州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www.wzqztb.com/wzhy)上注册成为诚信库正式会员并报名。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www.wzqztb.com)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wzqztb.com)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为:万州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万州区林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