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人民医院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7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人民医院辅助用房工程 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改委以大足发改投[2014]107 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资金来自 国有 。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人民医院辅助用房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棠香街道红星社区)
2.3工程规模:增加建设辅助用房6792.33平方米;总投资约2677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土建工程及平基土石方约4200m³,首先完成三个进出口处的门牌坊修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月9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3月10日 10时30分(交易中心电子钟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