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
13.2 乙级资质标准
1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2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3.3 承包工程范围
13.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 以上,单项合同额在 4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 或飞行区指标为 4D,单项合同额在 6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 4C 以下,单项合同额在 8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各类飞行区维修工程;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
民航工程包括;机场飞行区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机场飞行区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桥梁、涵隧、消防管网、管沟(廊)、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行区相关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进近灯光系统,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跑道、滑行道、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行区供电工程以及目视助航辅助设施等。
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等管制中心(不含土建工程);空管自动化、地空通信、自动转报、卫星地面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雷达、自动相关监视、仪表着陆系统、航线导航台等导航系统;航行情报系统;常规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雷达、气象网络、卫星云图接收等航空气象工程、空管设施防雷工程、供配电工程等。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行区、货运区及生产办公区域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面运行信息系统,资源管理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3)离港控制系统;
(4)泊位引导系统;
(5)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标识引导系统;
(7)行李处理系统;
(8)安全检查系统;
(9)值机引导系统;
(10)登机门显示系统;
(11)旅客问讯系统;
(12)网络交换系统;
(13)公共广播系统;
(14)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报警系统);
(15)主时钟系统;
(16)内部通讯系统;
(17)呼叫中心(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
(18)综合布线系统;
(19)楼宇自控系统;
(20)消防监控系统;
(21)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机房及功能中心;
(23)无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视频监控系统。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18个类别,分别是∶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用专业承包。